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2.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