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5.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学校纪委和监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7.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019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9+3高职单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