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将课程加入到个人培养计划后,才可对其进行选课。
1、选课资格、选课限制:已经完善财务手续并在系统中注册、2017级及以后年级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含MBA)。2016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请咨询所在学院,进行线下选课。
2、选课网址:http://ehall.***.cn/yjsxkapp/sys/xsxkapp/*default/index.do或进入研究生院主页点击“选课系统”。2019级新生账号密码与学校信息门户相同。在选课登录界面下方的“通知公告”下载“学生选课操作手册”和“选课须知”,并仔细阅读。点击【已选课程】可以看到自己所选的课程列表。返回主页,点击【我的课程表】,可以查看自己的课程时间安排。务必到“我的课程表”中确认应选课程全部选上。因我校研究生教学跨三个校区,有两套作息时间,请注意在课程查询界面切换课程方案,查看两张课表,确保核对已选课程。
3、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同学们咨询所在学院,并细心操作,耐心等待。
4、2019级研究生新生请按照校历,于第2周(9月8日)开始上课。
5、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在选公共课程(外语类、马克思类、数学类)时,应按照《2019秋研究生公共课程表》中统一分组安排进行选课并上课。务必仔细核对课程名称、班次、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与实际课程不符的情况,应询问本学院教务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选课。
6、所有选择修读的课程,在学校规定的补退选时间内未退课,而又无故不听课或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处,成绩记为零分(考试)或不通过(考查)。课程若考核不合格,则必须重修至合格,否则不能通过毕业审核。
7、本学期修读的课程请务必在系统中选课。如未选课,该门课程即使参加考试,也不计成绩。
8、按照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规定,学生成绩单应真实、完整地记载,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请同学们慎重选修课程,认真严肃按时按质上好所选课程。
2019年四川大学秋季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课程选课个人培养计划修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