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学分(必修课加选修课)应满足培养方案对总学分的要求。
4.1必修
必修课中课程层次和研究生培养层级相同的计入必修学分。具体为:必修课中课程层次为硕士、硕士博士(适用两个层次)的课程,硕士研究生加入个人培养计划,计入必修学分。必修课中课程层次为博士、硕士博士(适用两个层次)的课程,博士研究生加入个人培养计划,计入必修学分。对硕博连读贯通培养的研究生,必修课中课程层次为硕士、博士、硕士博士(适用两个层次)的课程,硕博连读计划的研究生应均加入个人培养计划,且均计入必修学分。个人培养计划中必修学分必须满足培养方案对必修学分的要求。
4.2选修
4.2.1选修课中,研究生应加入自身学科方向的学科方向课且课程层次和研究生层次要求相同,计入选修学分。研究生加入自己学科培养方案中的其他选修课程,计入选修学分。
4.2.2研究生需满足自己学科培养方案对多选组课程的要求(包括必须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多选组)。如《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4.2.3跨培养方案选择加入到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计入总学分。
2019年四川大学秋季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课程选课个人培养计划修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