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
2.报考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取得学位证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六)持国(境)外学历证书报考者,须在复试时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的认证报告。
2019年四川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一个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参照各报考点的通知公告,逾期不再补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