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专业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考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且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
答案来源于:2019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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