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习以三甲、三乙医院为主体,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三六三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华西制药厂等121家实习基地,可充分满足学生临床实习需要。
我校每年都提供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部分特困学生。六、就业面向:
护理专业:在医疗卫生、康复和保健机构等,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健康保健等工作。
药剂专业:在各级医院药房、药物制剂室、药厂、医药公司、药店以及药检等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或自主创业。
口腔修复工艺专业:在各级口腔医院、综合性医院口腔科、口腔诊所从事修复、正畸、矫形等专业的技术工作,口腔义齿加工厂从事义齿制作等技术科研及义齿销售公司等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六、有关资助政策:
我校实习以三甲、三乙医院为主体,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三六三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华西制药厂等121家实习基地,可充分满足学生临床实习需要。
我校每年都提供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部分特困学生。六、就业面向:
护理专业:在医疗卫生、康复和保健机构等,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健康保健等工作。
药剂专业:在各级医院药房、药物制剂室、药厂、医药公司、药店以及药检等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或自主创业。
口腔修复工艺专业:在各级口腔医院、综合性医院口腔科、口腔诊所从事修复、正畸、矫形等专业的技术工作,口腔义齿加工厂从事义齿制作等技术科研及义齿销售公司等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六、有关资助政策:
我校实习以三甲、三乙医院为主体,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三六三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华西制药厂等121家实习基地,可充分满足学生临床实习需要。
我校每年都提供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部分特困学生。六、就业面向:
护理专业:在医疗卫生、康复和保健机构等,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健康保健等工作。
药剂专业:在各级医院药房、药物制剂室、药厂、医药公司、药店以及药检等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或自主创业。
口腔修复工艺专业:在各级口腔医院、综合性医院口腔科、口腔诊所从事修复、正畸、矫形等专业的技术工作,口腔义齿加工厂从事义齿制作等技术科研及义齿销售公司等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六、有关资助政策:
1.国家免学费:
根据川财教[2012]298号文件,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中职教育学费。
根据川财教[2012]298号文件,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中职教育学费。
根据川财教[2012]298号文件,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中职教育学费。
2.国家助学金:
根据川财教[2015]180号文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户籍为“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两州一县”(除城市户籍)的学生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人/年。
*除以上学生外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的比例确定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纳入(后受助学生名单由资助评议小组评定产生),资助金额2000元/人/年。
根据川财教[2015]180号文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户籍为“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两州一县”(除城市户籍)的学生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人/年。
*除以上学生外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的比例确定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纳入(后受助学生名单由资助评议小组评定产生),资助金额2000元/人/年。
根据川财教[2015]180号文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户籍为“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两州一县”(除城市户籍)的学生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人/年。
*除以上学生外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的比例确定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纳入(后受助学生名单由资助评议小组评定产生),资助金额2000元/人/年。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根据川教函〔2016〕277号文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按生源地由学生户籍地县(市、区)负责统计和资助,学校负责提供就读学籍证明。建档立卡身份以户籍地县级扶贫移民工作部门认定的为准,资助金额500元/期/人。
根据川教函〔2016〕277号文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按生源地由学生户籍地县(市、区)负责统计和资助,学校负责提供就读学籍证明。建档立卡身份以户籍地县级扶贫移民工作部门认定的为准,资助金额500元/期/人。
根据川教函〔2016〕277号文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按生源地由学生户籍地县(市、区)负责统计和资助,学校负责提供就读学籍证明。建档立卡身份以户籍地县级扶贫移民工作部门认定的为准,资助金额500元/期/人。
4.凉山州州外就读学生的生活补助:
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五县一市)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凉山州州外就读资助,资助金额1500元/年/人。
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五县一市)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凉山州州外就读资助,资助金额1500元/年/人。
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五县一市)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凉山州州外就读资助,资助金额1500元/年/人。
答案来源于:2019年四川大学附设华西卫生学校招生简章
2019年四川大学附设华西卫生学校实习基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