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生艺术类报考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2019年四川大学表演类本科[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