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自带档案应由新生本人在入学报到时根据录取专业及时送交至相应分院(各分院会在新生报到处设置接待点)。
2.由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集中寄达学院招生办公室的新生档案,招生办公室将于2019年11月30日前,按新生所在专业对所接收的新生档案进行整理、登记,并移交相应分院。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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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文秘与档案 | 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三年 | -- |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 阳谷职业中专军星特警学校 | -- | -- |
2019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新生指南(节选)新生档案的交接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