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人);学习奖学金(300-1000元,按学期评);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学生竞赛奖、发明专利奖、创业奖等100--5000元,按学期评);企业奖助学金(华通造价奖学金、蓝光嘉宝奖学金、力方视觉奖学金等)。
2.勤工助学:学院“勤工助学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其完成学业。
3.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申请,提供贫困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6000-8000元。新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提交以下材料:①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生源地教育局开具);②借款申请人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④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和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等;⑤借款申请人在经办农信社申请蜀信卡(无折卡、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开发银行的按银行要求办理);⑥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籍证等);⑦家庭贫困资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县级医院证明患重大疾病、离婚证、下岗证等;⑧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开学报到时将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交到学务部(农信社贷款学生持手机上的蜀信e贷款二维码到学务部扫码录入回执)。
4.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政策:考入我院后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获得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退役一年后考入我院可获得教育学费资助。入伍新生持当地武装部开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于开学初到学院教务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复学后到学务部办理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手续;退役士兵(指高中阶段入伍,退役一年后考入我院)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及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在开学报到时到学务部办理教育学费资助。
5.其他资助措施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办理。
二、档案交接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19级新生档案的交接与传递程序,有效防止学生档案因交接或传递失误导致的丢失,特对我院2019级新生档案交接与传递作如下说明:
(一)新生档案的传递途径1.由新生本人自带档案。
2.由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集中统--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寄送档案。
①不同省(直辖市、自治区)2019级新生档案的传递途径可能有所不同,盼请自行前往所在市(地、州)或县(区)招生办公室询问。
②2019级成都校区、眉山校区各专业新生统-将档案寄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档案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0101
联系电话:028-84683131、84683030
(二)新生档案的交接程序
1.新生自带档案应由新生本人在入学报到时根据录取专业及时送交至相应分院(各分院会在新生报到处设置接待点)。
2.由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集中寄达学院招生办公室的新生档案,招生办公室将于2019年11月30日前,按新生所在专业对所接收的新生档案进行整理、登记,并移交相应分院。
(三)对于报到后学院未收到档案的2019级新生,新生本人应向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或原就读中学)查询,并及时将新生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材料)送交到各分院。
请各位2019级新生高度重视并认真配合做好自己档案的交接工作,以避免因为档案丢失或档案材料不全造成学生毕业就业时的各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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