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条 退费标准: 参照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校还设立了学习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家园基金、勤工助学中心、百名学生助理培养计划等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 本科批次录取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在各省(区、市)录取专业分配上均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执行,若无具体规定,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其他省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
2.我校在福建省本科批次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B类(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录取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投档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生计划,经申请获批后,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专科批次投档原则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报考专科批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学校在各生源省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填报学校的考生可享受低录取控制线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我校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二十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362268)
电话:0595-22500777、22545888-3
(招生章程以终主管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年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考本科专业学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审核公示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