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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总则

2019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2 14:06:00 解决时间:2019-02-1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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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8。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衢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书面评审、特长生审定等其他工作。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1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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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测试类别专业计划数选考科目备注师范类学前教育(师范)35不限统一按师范类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师范类内专业均有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后,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均可填报。小学教育(师范)35不限注:选考科目要求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2019年统一高考选考科目一致。(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相关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条相关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至3月17日;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8日至3月26日;3.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报考费:3月27日至3月31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考费140元/人。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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