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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2019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18:32:00 解决时间:2019-02-2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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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19年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否则无效。入围考生可同时填报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两个专业,也可以只填报其中之一。

2.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方法: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被调剂考生的录取专业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总人数未到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总人数的85%以内。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如需转专业,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依据《衢州学院学生校内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执行。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2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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