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星期一)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等,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尽快在各自学院网页上公布。
3月25日(星期一)-4月21日(星期日)间,各二级学院开展并基本完成复试工作。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
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月中旬以后由学校统一寄发。
答案来源于:2019年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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