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
目前就读中职学校 |
| 户籍省份 |
| |||
中职专业 |
| 报考专业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 |||||
家庭成员 及联系电话 |
| |||||
符合 |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在符合相对应的条件“√”。 □ 1.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 2.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 3. 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 3 年以上(含 3 年); □ 4.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 3 年以上(含 3 年); □ 5. 考生本人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注: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和《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文件精神,方可参加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录取。 | |||||
考生 个人承诺 | 本人为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自查认为初步符合随迁子女高考报考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如在有关部门核查过程中,本人因提供材料不全或审核不通过或不能通过2020年高考报名等原因,自愿放弃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考生承诺签名: 20 年 月 日 | |||||
中职学校审核意见 |
经手人签名: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
2019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自主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