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9年起,我省不再举办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具有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
2、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