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全日制
学校地址:黔南州贵定县金南新区
学校简介: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现有在校学生9000余人,175个教学班,占地7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宜教宜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和谐兴校”的办学思想,突出“师范性、民族性、艺术性”特色,致力于“提质量、强内涵、创特色”,努力培养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合格人才,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招生机构: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方案,讨论决定招生工作过程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监督机构:为维护公平公正原则和招生录取公信力,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省、州招生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报考我校学生必须是参加2019年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中职毕业生。
2.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口齿清楚。
第八条 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章程填报专业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
第九条 1.中职毕业生考试测试时间:文化综合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9:00至11:3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12:00至18:00。
2.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第一次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09:00至18:00测试黔南、黔东南、铜仁等州市的考生;2019年3月17日9:00至18:00,测试贵阳、遵义、安顺、六盘水、黔西南、毕节等市州的考生。第二次测试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至下午18:00。
3.文化综合考试、技能测试地点:黔南州贵定县金南大道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4.测试内容: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口语表达及沟通、专业素质、特长展示,高中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300分,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5.职业技能测试人员由我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系部配合,校监察处全程监督,各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汇总后统一交招就处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第十条 1.录取原则: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