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1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颁发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条 学校地址:
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