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
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
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创作;
(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使用行书;
(3)章法:纵幅,竖写;
(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2.分值
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临帖占45%,创作占55%。
2019年齐鲁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