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朗诵、播读 满分100分。
自备稿件 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指定稿件 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2)即兴评述 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满分200分。
(3)才艺展示 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满分50分。
注:(1)考生才艺展示所需辅助器材、音乐等由考生自备。
(2)考生在面试时采用小组编号代替姓名制,考生不得主动向评委老师透露个人姓名等个人信息。考生不得穿有明显的文字或图案标识的个性服装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