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
(5)缺乏诚信、材料弄虚作假者。
2019年秋季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入学考试及复试实施细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1份),需加盖党团组织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密封。(http://bio.ucas.ac.cn/index.php/招生就业/考生下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