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教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教岗位由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研究确定;
2.研究生助教岗位优先设置于专业基础课程。
(二)岗位职责
研究生助教在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工作,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实验及批改实验报告、收集和准备教学资料以及课程主讲教师指定的其它辅助工作。
(三)基本条件
1.研究生助教岗位一般仅限于本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中选聘,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选聘(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定)。
2.选聘研究生应身心健康,学有余力,且学业优秀,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选聘研究生一般应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过拟聘课程,并且成绩优秀;
4.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得选聘。
(四)助教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硕士生300元/生/月,博士生400元/生/月,从学校研究生“三助基金”中支付。
(五)办理程序
1.研究生助教岗位按学期选聘。各学院(系)提交设立助教岗位的申请,明确助教岗位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经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审批后,由学院(系)自行组织选聘。
2.课程主讲教师全面负责安排本课程研究生助教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3.每学期末,各学院(系)填报《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表》,报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审核,开具“三助基金”报销单,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研究生个人帐户。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津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