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经指导教师推荐,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在每年12月中旬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填写《青海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
(二)研究生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评审申请人的材料,并结合现场答辩的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情况,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和考察结果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资助人选。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评定程序按照"学生申请、院系评审、学校核定"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