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及《青海省建立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青财行字【2013】2027号)的文件精神设立青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专家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家下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执行当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青海省建立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青财行字【2013】2027号)的文件精神,设立青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全额或部分学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支持,同时学校根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配套相应的资金。
学业奖学金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进行评定,一年级的评定标准以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终录取成绩为主要依据,以后各年度的评定以博士研究生在各年度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
(三)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的构成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业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经费来源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拨付的助学金经费,金额为每生每年13,000元(青财教字【2017】620号),学校学业助学金经费来源为财政拨付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博士研究生交纳的培养费,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按学制年限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2月和8月停发),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
(四)奖助体系适用范围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博士研究生培养奖助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