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奖助工作组,根据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负责本单位有关奖助学金的审核、评定等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另行颁布)
(二)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对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申请拥有推荐权。导师意见是所在院、系、所和学校审核确定奖助学金时的重要依据。
(三)研究生部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奖助工作的相关管理及服务工作。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博士研究生奖助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