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控制线。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对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成绩,按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计算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对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文体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因生源原因造成的招生困难,可依据《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计划调整。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