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面试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参与博士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法纪和以下规定,否则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一)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自动回避。
(二)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各类参与博士招生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评议内容及评分过程。
(四)在终成绩公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透露成绩等信息。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2019年青海民族大学天津大学联合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