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对于可以获得自强计划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4.获得认定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5.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终模拟投档线,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9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2019年清华大学自强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