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对统考科目、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成绩复核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分别到省考试管理中心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统考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分别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