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20分。
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拟录取
1.各院系(学位点)应严格按照同一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各单位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拟录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答案来源于:2019年青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青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