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和各院系(学位点)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2.研究生院负责提前向社会公布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和专项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院系(学位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公示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3.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统一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19年青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青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