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院系(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学籍学历信息审核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规定,各院系(学位点)对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和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复试生,务必在2019年4月2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体检要求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西宁市康福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体检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
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1.《青海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表不合格或者无考核表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
2.本人《准考证》、往届生交验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用)。
4.提交本人CET-4、CET-6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报到时由各院系(学位点)根据报考志愿和复试名单,审核拟复试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考核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
答案来源于:2019年青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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