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8 月24 日-9 月7 日登录yz.***.cn 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18 年9 月7 日17:00 前寄(送)达到: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1)清华大学2019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5) 申请人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已经发表的期刊、会议文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已经接收的文章的接收函和文章复印件,并标明接收期刊的类别(例如SCI 全文接收期刊,SCI 源刊,EI全文接收期刊,EI 源刊);申请人发表的文章的索引证明(SCI 和EI);申请人排名前3 的已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获得的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本人排名前1/2);
6) 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组成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不少于4 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 位以上具
有正高职称。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至少由不少于3 位专家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按照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约1:2 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约30 分钟,满分100 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和英语水平(或日语、俄语水平)等。综合考核安排在九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空调)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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