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组组织不少于五人的专家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择优录选学员。项目组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与拟入选学员确认培训时间及培训事项,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确认无误后将终评结果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部门审核、报备。录选学员须签署培训协议,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官网或艺术史论系官方公众号公布录选名单。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地点
集中培训34天,全部培训内容在6个月内完成。
第一阶段 2019年6月28日-7月29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集中培训(上课、研讨、参观、开题)
第二阶段 2019年7月30日-2019年11月27日,项目实践及报告撰写
第三阶段2019年11月28日-12月2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集中培训(答辩、展览、论坛)
二、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内容包括《艺术鉴赏与基础理论》《文化政策与分析》《艺术经营与管理》《产业跨界与实践》等,外加分组研讨、参观、实践等。实践和报告撰写阶段,由导师进行分组指导。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学习及项目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开题占10%;答辩占30%;成果展示占40%。30名学员分为10个产业实践小组,每个小组的终成果为一份项目实践报告书及与此相关的展览(展板、草图、设计图、作品、样品等)。经答辩委员会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师资队伍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从事艺术史论和艺术管理研究的专家、艺术行业卓有成就的专家、相关艺术机构或企业负责人。
五、培训成果展示
2019年11月29日-12月1日期间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举行结业答辩和成果展示,并于12月1日举办面向公众的论坛。
六、学员管理
学员入选后,项目组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其培养计划将被停止、培训资格将被取消: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违反清华大学学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项目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5.经项目组一致认定的其他不当言论、行为。
七、学员差旅住宿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与本项目有关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学习费用均由项目承担。
八、声明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人才培养的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该招生简章各项规定,本简章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产业新型实践人才培养项目组”所有。
2、“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产业新型实践人才培养项目组”为本项目的唯一管理方,本项目从未授权任何机构与个人进行本项目的招生、培训、考察实践、论文发表等工作。
(清华美院艺术史论系)
2019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清华大学艺术产业新型实践人才“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产业新型实践人才培养项目组”为本项目的唯一管理方,本项目从未授权任何机构与个人进行本项目的招生、培训、考察实践、论文发表等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