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⑸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此简章仅适用于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