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按学校要求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月15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后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招生单位代码:84901),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