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携带;
4.“网报信息”打印表;
5.户口簿原件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或有效学生证等;
6.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