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
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
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创作;
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使用行书;
3.章法:纵幅,竖写;
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二)分值
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临帖占45%,创作占55%。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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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 西安海棠学院 | -- | -- |
书法学 | 无锡文化艺术学校 | 4年 | -- |
书法学 | 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四年 | -- |
书法学 | 宿州学院 | 四年 | --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鞍山师范学院 | 4 | --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芜湖市启迪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