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8月4日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到户口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网上迁出,来院报到时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学院将统一收取登记卡到驻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省外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户籍政策执行,若需要迁户口,要认真核对当地派出所打印出的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改错处必须由相关部门盖章),同时,要仔细检查派出所章、户口性质章是否齐全、清楚,以免影响办理落户手续。请在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何处”填写: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新生须知全日制三年制户口手续的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