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督察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电话0532-86080696。同时,我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和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86080598,0532-86080340。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6080696),由工作小组进行答复。如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向学校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
(投诉电话0532-86080598)。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2019年青岛农业大学园林与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