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包含第一志愿上线且进入复试的考生,以及在3月26日上午12:00之前同意复试的调剂考生。
(1)同等学力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报到时间:2019年3月26日下午16:00-17:00,地点:办公楼1214房间。
加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2)其他考生报到时间:2019年3月27日8:30-17:00,地点:教学楼G区305。
(3)到研究生处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领取复试通知书和复试记录表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到学院公布的报到地点报到,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核,并了解学院复试安排。学院收取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存档备查。
第二批次复试:
报到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8:30-11:30,地点:办公楼12楼1214房间。
其他批次报到时间地点及考试安排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和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60分(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53分)。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调入学术学位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一;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5.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7.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和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调剂名单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8:00,如人数达不到要求则依次顺延一小时的整点时间为截止时间(终不超过3月26日上午12:00)。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报到、参加复试。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其他计入总成绩的复试项目(百分制)平均分×40%。
考生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总成绩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成绩合格线为40分,达不到总成绩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第一批次复试且报考同一专业(领域)的同类考生按报考该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的同类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2.每批次复试达到合格线的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申请调剂为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复试内容与调剂专业完全相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经考生同意,可不再进行复试,按照考生已参加复试的总成绩作为该次调剂复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成绩顺序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在学院2019年的招生计划内,对于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优先排名录取复试合格的报考该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排名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录取前两类考生剩余的计划排名录取其他考生,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2.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
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成立督查组,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和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86080598,0532-86080340。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2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8030413),由工作小组进行答复。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6080598)。学校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青岛农业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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