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招生对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以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第十二条招生类别、计划及学费:
(一)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二)学院下列专业2019年面向省内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计划465人。
2019年拟分专业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报考代码:13997)
专业名称A类B类C类A、C类学费(元/年/人)计划(人)计划(人)计划(人)财务管理725 10000畜牧兽医食品营养与检测725 9000国际经济与贸易725 9000软件技术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第十四条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报名及缴费方式:学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考生考试费120元/生(鲁价费函〔2016〕95号),在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收取。
第十六条信息确认和准考证发放: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于8月26日下午(15:00-18:00)到学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凡未按时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按规定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命题、考试、评分
(一)命题:笔试和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赋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院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评分:由学院按照国家级考试要求组织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八条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8月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1.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
(1)文化素质:闭卷笔试,总分为320分,时间为60分钟。
科目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
(2)专业技能:闭卷笔试,总分为430分,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规划能力、技术技能基础等。
2.B类、C类考生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为闭卷笔试和体能测试,总分750分。
闭卷笔试:总分430分,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规划能力、技术技能基础等。
(2)体能测试:总分320分。主要测试肺活量、仰卧起坐(女)、体前屈(男)等。
第十九条录取
1.录取原则: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第1轮:根据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别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第2轮: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的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由学院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招生计划调整:涉及招生计划规模调整的相关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5.录取名单公示:学院对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院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公示终录取考生名单。
第四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第四章第十二条招生类别、计划及学费。
2、住宿费:预收1000元/年/生(按照具体住宿类型多退少补)。
3、退费按照鲁教财字〔2010〕27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三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学年高金额为2000元;学院还设有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40%;另外,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完成大学学业。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2923997
邮 箱:hdzs@***.cn
学院信息网:http://www.***.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院许可,而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单独招生辅导班,不编印单独招生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9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报考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