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段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形成。
2.转段学生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由省教育厅确定公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通知我校。
3.对过程考核合格且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由我校负责公示、上报并办理转段录取手续。
4.录取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