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本办法及学校推荐工作部署,各学院、临沂校区和研究生处分别制定学院(临沂校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在各学院、临沂校区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申报类别(每人限申请一个类别)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及其它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三)各学院、临沂校区会同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申请推免学生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人及以上)对提出(申请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推免生)资格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业审核专家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报研究生处存档。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及素质评价成绩及按全年级专业排名,按学生申报的推免类别在学院内张榜公示。
(四)各学院、临沂校区按学校布置要求将经审核符合申报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意见等,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处汇总。
(五)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普通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按不高于1:1.5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80%)和考核成绩(占2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平均素质评价成绩×80%+考核成绩×20%。综合排名成绩至少包含学业竞赛、科研成果、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面试得分等,具体比例由学院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各学院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免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分配名额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处汇总。
(六)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学校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答辩:
1.审核鉴定学院推荐的学术专长推免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3.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推免,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研究生处按照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确定学术专长推免名单,并及时对答辩结果和推免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特殊专长生推免类别分别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
(七)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临沂校区和研究生处推荐上报的推免生相关信息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八)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九)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推免,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