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立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2.学院成立社会工作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二)机构职责
1.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安排笔试和面试,及时公布考生关注的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等。
2.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专业复试相关要求、流程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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