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成绩)(7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30分)〕×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答案来源于: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