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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以录取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以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15:48:00 解决时间:2019-05-20 11:04

满意答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以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

(3)因受学校规定的导师招生名额限制,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到其他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4)被我校拟录取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2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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