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2、各学科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设立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本学科(专业)导师原则上须参加本学科研究生复试。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应至少有1名专业英语熟练的老师负责考生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工作小组同时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