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7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30分)〕×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答案来源于: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