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和学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生处、监察处、培养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监察处处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处、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校录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安排成立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各学科专业授权点的接受推免生研究生导师应参加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工作小组同时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
(二)机构职责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安排各学科(专业)复试,及时上报、公布考生复试录取成绩等。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相关要求、流程及细则。
(三)回避制度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